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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day29

    梵兰是一个有点包袱的雄虫。

    或许不止有点。

    人、许追求推崇的知不,他非常清楚的,丽的,非常清楚,便由的便利与善

    与他人相处,被他人友待,有缘次相遇,至某受到方的告白,惊讶措他怎喜欢我,我该怎回应——这一套展,在梵兰身上是不存在的。

    他一个初识者的眼睛,便明白其外貌条件感,明白的兴趣,明白方不的友善态度,明白一次次预谋的巧遇。

    何在兴趣执念,将其转变愿的释,这才是他首先的东西。

    ,他轻,水平有限,不甘不愿的例,这有办法的了。

    回到包袱。

    他有包袱,是因他不仅清楚知,他非常乐,且擅长,将打扮更加赏悦目。

    他喜欢搭配,喜欢饰品,注重装,在体态,在球上相比部分男人言显讲究的男人,一低俗的男性眼的“喷香水的娘娘腔”。雄虫,他曾因雄虫的社处境更加惹眼的相貌,考虑是否低调一,是否打眼,是否习惯藏拙——法被他的莱斯特暴力击碎,梵兰叹一口气,非常愿非常迅速放纵了本性。

    在球上他尚且属“注重”打扮,是身形象的负责,是余维持一点漂亮男人的包袱雄虫梵兰则远不再止注重,是明晃晃的喜欢,是饶有兴致的热衷。

    陇雅曾不止一次梵兰不业,他果梵兰愿他一创立品牌并代言模特,一内这片市场必定洗牌。

    梵兰则表示创立品牌是不创立品牌的,听麻烦,有丝毫

    虽不管在他们的圈是在一首府,其实已经隐隐流梵兰的穿风格的模仿。

    ,不“热爱打扮”太刻浓重了,有候他的打扮不是“让领口斜向敞已,至者眼股浑随性的气度……嗯,这不是效果在吗?

    这一层的打扮曾经收获了莱斯特首的直雌困惑的目光,他们坚称梵兰不管打不打扮分明是一

    梵兰:不,不懂:)

    是的,他们不懂,不妨碍他们送梵兰市上任何一个奢侈品牌任何一个季节系列的服饰饰品。

    梵兰其实另有两栋距离契拉索主宅不远的独栋别墅,有别的,放衣服。

    哪怕热爱穿搭他,换衣的速度始终赶不上新衣服填充的速度。

    真是有点幸福的烦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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